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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(zhí)行標準:GA 883-2018《公安單警裝備強光手電》
結構:采用前置開關,按鈕區(qū)域分為照明鍵和爆閃鍵,外殼為防滾動圓柱形結構。由頭蓋組件(包括頭蓋、攻擊頭等)、筒身組件(包括筒身、隱藏式USB充電接口、開關部件、4格電量提示燈等)、電池、尾蓋組件及手繩(包括調節(jié)扣)組成。
尺寸:總長度154.6mm±2mm,握柄直徑28.5mm±1mm,頭蓋外徑35mm±1mm,手繩長度155mm±5mm。
質量:強光手電總質量(含18650鋰離子充電電池和手繩)小于或等于230g。
強光初始光通量:使用18650鋰離子充電電池,在完全充電狀態(tài)下強光手電進人強光模式,初始光通量大于或等于160olm。
強光照明時間:使用18650鋰離子充電電池,在完全充電狀態(tài)下強光手電進入強光模式,連續(xù)照明300min,距光源5m處光斑中心照度值大于或等于100lx。
強光爆閃頻率:強光爆閃頻率為8Hz~10Hz。